过渡性安置低收入群体临时性就业补贴
一、法定依据
依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5 年过渡性安置低收入群体临时性就业补助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5〕82 号)规定。
二、服务对象
因失业导致家庭所有劳动年龄内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因伤因病暂时无法就业且家庭月总收入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家庭成员。优先招募后,空缺岗位可招募登记失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三、申办材料
低收入群体持身份证(或社保卡)、消底提低低收入群体证明材料、招募公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招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单位申请岗位安置。
四、办理程序
1.项目单位根据核准的服务项目计划,在所在地社区范围内发布招募公告。2.低收入群体持身份证(或社保卡)、消底提底低收入群体证明材料、招募公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招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单位申请岗位安置。参加招募的低收入群体应进行求职登记,并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其提供的就业援助。3.所在地社区无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可由东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就近原则,向项目单位推荐。4.招募结果在项目单位所在地社区公示不得低于 5 个工作日。5.公示无异议的,由项目单位与劳务提供者签订《服务类非全日制托底岗位劳务协议》。6.项目单位、劳务提供者按约定的服务期限及服务时长、服务项目等内容履行协议。。
五、办理地点
东区政务服务中心120房间
六、咨询电话:
0812-3509010
七、监督举报电话:
0812-3933509、3988669
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