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职业技能(创业)培训
一、法定依据
依据《关于做好培训政策过渡期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234 号)、《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规定。
二、服务对象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三、申报材料
申请培训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其他身份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
(2)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建档立卡户证明;
(3)低收入、低保家庭人员提供区县级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退役军人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明;
(6)残疾人提供残疾等级证明;
(7)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未领取养老金证明或未参保证明;
(8)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和教育部门开具的未继续升学证明;
(9)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10)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籍证明;
四、补贴标准
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发布《攀枝花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2022 版)》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279号)执行。
五、报名地点
各街道(镇)、社区(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站、点
东区各定点培训机构
六、咨询电话:
0812-2225340
七、监督举报电话:
0812-3933509、3988669
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