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
一、法定依据
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 和<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21〕68号)规定。
二、服务对象
东区行政区域,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劳动者;有转移就业意愿但尚未实现的农村劳动者。
三、申办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社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社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简历定期联系制度,开展就业援助服务工作。
五、办理地点
1.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点;
2.可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或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登录后办理。
六、咨询电话
0812-3509006
七、监督举报电话
0812-3933509、3988669
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